昨天跳完肚皮舞回來,一打開電視就看到晶華酒店的衝突,
今天看完醫生、洗完頭回家,一打開電視,看到的是某主席的言論,
不禁讓我感嘆,臺灣的民主真的有落實在生活中嗎??

在學校,我一直教導我的孩子們:
你們有表達不滿的自由,但是,你們沒有傷害別人的權利。
是的,面對和我們不同意見的人,面對我們認為不對的事,
我們可以抗議、可以大聲,但是,難道就要因為別人和我們的意見不同,
我們就要拿起刀槍、掄起拳頭來傷害別人嗎??
「正義」是否就可以和「暴力」劃上等號??不是這樣的吧~~

看到這些披著「抗議有理」之皮,行「暴力逼迫」之實的行動,
我好害怕啊~~
我害怕這些舉動會讓孩子們的價值觀又產生偏差、發生衝突,
我害怕這些舉動會讓孩子們認為只要氣勢凌人就是王道、老大、了不起,
我害怕這些舉動會讓孩子們有樣學樣,將來建立一個充滿暴力的社會…

孩子們…老師教你們的是什麼,還記得嗎??
「理直」還要「氣和」,只有氣和,
別人才聽得進去你的意見,才能接受你的看法,
誰喜歡被暴力對待??誰喜歡被強勢逼迫
??誰喜歡生活在恐懼當中??
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,都有血有肉,也都會流眼淚,會感覺到痛,
當你不想被別人迫害時,
請你也體諒別人也是如此,你一樣享有平安的權利

孩子們…老師和你們分享過什麼,還有印象嗎??
我們可以和別人有相異的想法,有不同的理念和做法,
但是,父母尚且沒有傷害親生子女的權利,你更沒有傷害別人的權利,
永遠要記得:「自由」不是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,
      而應該是只要我喜歡而且合情合理合法的,通通都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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